服務協定

本協定是由使用者您(以下簡稱為“甲方”)與遊戲平臺Fundora遊戲(以下簡稱為“乙方”)就乙方所提供的遊戲產品和服務所訂立的協定。

本服務協定條款已事先置於本遊戲供甲方審閱,一旦甲方“同意”並使用乙方的服務,即推定甲方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達三日以上,並同意完全遵守本服務條款與乙方各遊戲之規定,並須遵守當地之法律法規。如甲方不願意接受,請選擇“不同意”,並請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若甲方為未成年人,請確保甲方已獲得甲方監護人的同意方能註冊成為乙方服務使用者。

一、用戶註冊

1、提供個人註冊資料時,甲方承諾:

(1)甲方應當提供的是真實、完整、有效、詳細的註冊資料,甲方需對甲方註冊的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得冒充他人或使用他人名義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務;

(2)所有由甲方提供的註冊資料將被乙方用來作為識別甲方和其他用戶的依據; 

(3)如果甲方所提供的個人註冊資料與事實不符,或已變更而未及時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導致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或進一步提供產品和服務,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2、修改註冊資料。甲方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聯繫乙方,更新或修改甲方申請註冊時所提供個人身份資料資訊,乙方將及時、有效地為甲方提供該項服務。

二、帳號與密碼遭非法使用通知

1、甲方於本服務註冊程式中應自行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經乙方遊戲網站核對確認後即設定該組帳號及密碼供甲方使用。 

2、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帳號對應之密碼得依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 

3、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許可權,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遊戲點數,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或乙方能證明不屬於其服務技術異常問題者,不在此限。 

4、甲方應負帳號及密碼保管之責,不得將該組帳號及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屬歸責於甲方之情形,由甲方自行負責。 

5、乙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會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

三、服務內容

1、以下視為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與本服務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1)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公告、活動規定或廣告宣傳內容。 

(2)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定。 

前項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乙方同意以對甲方有利之方向進行解釋。

2、乙方服務的具體內容將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乙方保留隨時變更、中斷部分或全部網路服務的權利。

3、乙方在提供網路服務時,可能會對部分網路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在此情況下,會在相關頁面上做明確的提示。如甲方不同意支付該等費用,則不得使用相關的網路服務。

4、甲方理解:乙方僅提供相關的網路服務,除此之外甲方接受網路服務與相關網路服務有關的設備(如電腦、數據機及其他與接入互聯網有關的裝置)及所需的費用(如為接入互聯網而支付的電話費及上網費)均應由甲方自行負擔

5、甲方應使用正版軟體接受網路服務,乙方不對甲方使用未經乙方合法授權的同名或近似的服務內容承擔任何責任。

四、服務特別說明

1、乙方在本服務協定下提供的遊戲均已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2、進行本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如未特別標示者,視其為Web遊戲或手機遊戲,分別透過網路流覽器及掌上型設備下載或安裝後即可進行遊戲,甲方可於下載或安裝確定可進行遊戲後,再進行付費商品或服務購買。 

五、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以根據本協定以及乙方不時更新和公佈的其他規則使用乙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2、甲方有權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期間監督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是否按照乙方所公佈的標準向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也可以隨時向乙方提出與乙方的產品和服務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3、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協議條款,或對乙方後期更新的條款有異議,或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滿意,請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產品和服務。如果甲方選擇停止使用乙方的產品和服務,則乙方即不再對甲方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六、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同意按照乙方不時發佈、變更和修改的本協定條款及其他規則接受並使用乙方的產品和服務,甲方不得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乙方的產品和服務或參與乙方活動,乙方有權終止對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

2、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地提供產品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攻擊、侵入乙方的網站伺服器或使網站伺服器超載; 

(2)破解、修改乙方提供的用戶端程式及刪除、修改、掃描、備份伺服器、帳戶資訊; 

(3)攻擊、侵入乙方的遊戲伺服器或遊戲伺服器端程式或使遊戲伺服器超載; 

(4)製作、使用、發佈、傳播任何形式的妨礙遊戲公平性的輔助工具或程式(外掛); 

(5)利用程式的漏洞和錯誤(Bug)破壞遊戲的正常進行或傳播該漏洞或錯誤(Bug)或通過該漏洞及錯誤獲利; 

(6)不得干擾或阻礙他人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違反誠信原則,包括但不限於以刷小號的方式影響遊戲公平性;

(7)不得對乙方的遊戲進行反向工程、反向彙編、反向編譯及其他侵犯乙方及任何協力廠商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及其他任何合法權益的行為。 

(8)對於遊戲中相關資訊,未經遊戲開發者書面同意,擅自實施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行為:使用、複製、修改、連結、轉載、彙編、發表、出版,建立鏡像網站、擅自借助應用發展與之有關的衍生產品、作品等;

(9)不得進行其他有損乙方及乙方合作單位或其他任何協力廠商合法權益的行為。

3、甲方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設備、帳號和密碼,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後果均將由甲方自行承擔。 

4、甲方僅能以一個單獨的個人的身份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甲方不能利用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從事商業目的的活動,也不能利用乙方的產品和服務進行銷售或其他商業目的的活動。

5、甲方需對自己使用服務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責。甲方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通常適用的互聯網一般道德和禮儀的規範,甲方將自行承擔甲方所發佈的資訊內容的責任。特別的,甲方不得發佈下列內容: 

(1)反對法律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10)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智慧財產權,版權或公眾/私人權利;

(11)違反人文道德、風俗習慣等。

6、對於甲方在任何非乙方事先認可的儲值平臺或其他交易平臺進行儲值或進行其他交易的相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通過協力廠商進行儲值或遊戲內虛擬物品的購買),乙方將予以嚴厲打擊和處罰。一經查證屬實,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採取各種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一項或幾項:警告、暫時凍結遊戲虛擬物品、收回遊戲虛擬物品、暫時禁止登錄、永久禁止登錄等處理;情節嚴重的,乙方將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7、甲方的遊戲帳號、遊戲角色,以及與乙方產品相關的論壇昵稱不得包含本協定所禁止發佈的內容。

七、計費標準之變更及其通知相關規定

1、本服務之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公佈於各遊戲官網或遊戲內。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及遊戲登入頁面公告;若甲方于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電子郵件者,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2、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3、乙方原則上不會採取計時制,若乙方採用計時收費制的,每次計價單位為一小時。

八、特種買賣消費者之解除權規定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服務條款,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甲方得就未使用之儲值扣除乙方贈送的虛擬貨幣或道具等數額後,向乙方請求退費。

九、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1、甲方得於購買本遊戲套件或付費下載相關軟體後七日內,向乙方或乙方經銷遊戲套件之業者(含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全額退費。 

2、前項情形,乙方經銷遊戲套件之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者,乙方應依甲方之請求立即退費。

十、網路遊戲中虛擬物品的約定

遊戲中的各種虛擬物品量不限於金幣、銀兩、道具、裝備等,其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只能在合乎法律和遊戲規則的情況下擁有對虛擬物品的使用權。乙方反對甲方進行任何的線下交易,遊戲內的遊戲幣、道具、裝備等虛擬物品禁止以任何形式進行線下交易。若甲方違反本協定約定進行線下交易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將不給予受理,甲方將自行負責因此產生的所有糾紛。

十一、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

1、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記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乙方查詢。 

2、乙方應於本服務條款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與電磁記錄。 

3、本服務條款非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前開三十日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前項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5、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乙方之客服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檔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

十二、電磁記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1、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分無誤,並以檢視網路IP位址確認甲方未曾使用過之位址方式查證確認後,乙方得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2、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采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 

3、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式,循司法途徑處理。 

4、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5、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6、若甲方持有非乙方合法提供之遊戲道具或虛擬貨幣(包括但不限於「贓物」或「非法複製品」),為維護遊戲內平衡,乙方有權將非法物品進行回收。惟乙方應於回收同時通知甲方。甲方如認為該等電磁紀錄未違反前開規定者,得於收悉通知後七日內,向乙方提起申訴。

十三、電磁紀錄

1、本服務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甲方於合約有效期間內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支配之權利。 

2、甲方若於非官方所提供之平臺進行交易,包括販賣或購買遊戲幣及虛擬道具等,因而產生消費糾紛,乙方不介入處理並不負任何責任,請甲方與交易對象自行解決糾紛。

十四、連線品質

1、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將于七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2、乙方將盡最大努力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甲方服務且無法恢復、更正、修復時,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甲方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3、若因合作協力廠商原因,比如伺服器、軟硬體設備、電子通信設備故障、網路線路、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協力廠商人身安全時或甲方個人原因等導致的服務中斷、暫停或變更服務時,該項責任不應歸結于乙方,但乙方將盡最大努力恢復服務,減少損失。

十五、系統安全、程式漏洞

1、乙方將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2、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將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盡速予以回復。 

3、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甲方損害時,將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若非乙方原因導致的,乙方不予承擔責任或減輕責任。 

4、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5、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免於或減輕其賠償責任。

6、甲方理解乙方僅能以當時現有之科技水準提供安全保障,因此甲方應妥善保管好其個人帳戶及密碼資訊、個人財務帳戶資訊、密碼等,乙方將在商業最大合理範圍內解決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但乙方無法窮盡保障所有的風險責任。

十六、遊戲管理規則

1、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將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1、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1)抵觸本服務條款之規定。

(2)剝奪或限制甲方之本服務條款之權利。但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者,不在此限。

3、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以及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的任何內容應遵循: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嚴禁進行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3)不得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4)嚴禁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不得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不得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不得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不得散播廣告、垃圾資訊,影響遊戲秩序的;

(9)不得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10)不得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11)不得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12)不得違反人文道德、風俗習慣行為;

(13)嚴禁修改、破譯或進行任何影響遊戲程式和遊戲網路資料傳輸封包的行為; 

(14)嚴禁使用任何方法對伺服器進行惡意入侵、攻擊,或任何破壞網路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15)禁止利用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Bug、協力廠商外掛程式、刷小號等行為進行賺取金錢、複製裝備、快速累積經驗值等破壞遊戲公平性及造成伺服器負擔加重的行為; 

(16)禁止公開或私下傳播任何存在並可利用的遊戲Bug,請在發現該類問題時立即向乙方反映; 

(17)經司法機關查獲任何不法之行為或有明顯違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使用偽造信用卡或間接透過協力廠商使用偽造信用卡等不肖手法進行虛擬貨幣或遊戲道具的取得、從事犯罪行為或是教唆犯罪之內容、在遊戲中進行販賣毒品、槍械等不法物品或涉及刊登援交、色情等不法廣告;

(18)禁止使用含有人身攻擊、淫穢、辱駡、反動及其他危害本遊戲形象、同GM角色名故意相似擾亂正常服務秩序以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德性質的角色名; 

(19)禁止使用公共頻道惡意刷屏,或做出任何影響正常遊戲秩序的行為。

十七、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1、除本服務條款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1)若甲方有發佈違法資訊、嚴重違背社會公德以及其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行為,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對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

(2)若甲方在接受服務時實施不正當行為的,乙方有權採取警告、暫時凍結遊戲虛擬物品、收回遊戲虛擬物品、刪除遊戲資訊、封號、中止或終止等措施對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

2、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暫時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3、除構成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服務條款應享之權利。

十八、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復處理之結果。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申訴服務電子郵件信箱:【fundoragame.cs@gmail.com】。

十九、協議之終止及退費

1、甲方得隨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乙方終止本服務條款。 

2、本服務條款終止後,乙方于扣除必要成本及贈送甲方之點數後,應於三十日內,在扣除乙方提供點數等服務的成本後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

3、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事項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服務條款。

4、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因終止合約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5、甲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並請求甲方限期改善。屆期甲方仍未改善完全者,乙方得終止本服務條款: 

(1)甲方透過其他通路儲值,但拒付款項或有任何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財務損失者;

(2)公開發送或散佈對於本公司不實或不當之言論;

(3)假冒官方人員,或是自稱官方代表、遊戲管理者; 

(4)違反隱私或個人資料的保護,例如:透露其他玩家帳號資料。  

(5)散播外掛訊息或其他違反遊戲內公平環境資訊:甲方在各遊戲頻道、留言板、攤位名稱,宣傳外掛網址、外掛名稱或邀請、傳授其他會員使用外掛程式。

二十、個人資訊保護

本公司尊重及保障甲方個人資料。除法律有規定外,未經過甲方的同意不會將甲方的個人資料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甲方的姓名、位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對於甲方依據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的範圍及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擁有的包括閱覽、複製、補充、更正或要求停止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出個人資料的權利及申請程式。

二十一、服務條款之變更

1、乙方修改本服務條款時,應於遊戲網站首頁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之,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2、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變更無效。

3、甲方于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1)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接受乙方變更之內容。

(2)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對乙方終止本服務條款之通知。

二十二、智慧財產權

1、本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乙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乙方或其個別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以重制、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違者應自行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2、若甲方於遊戲中發生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及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乙方在接獲公務機關及檢調單位和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命令之後,得不經甲方同意即提供甲方之會員註冊資料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之單位作為佐證。乙方並有權於接獲前開命令後,停止提供服務或終止本服務條款。

二十三、准據法及管轄法院

1、雙方同意本服務條款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章之解釋及適用、及甲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乙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以中華民國法律為准據法。 

2、若因本服務條款涉訟,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3、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